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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一人足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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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聽到槍聲之後,李天立刻就放棄了尋找住所的想法,抓緊時間朝着前方趕去。{}小說 {][la}

    有槍聲,就說明有人,不管認識不認識,李天都有辦法問出來當前所處的環境和位置。

    萬一這片森林就是秦語晗她們進來的那片呢?

    李天在慢慢靠近,槍聲也就越來越清晰。一路上,李天可以說是以一種飛奔的速度朝着這邊趕的,甚至有些潛在的危險都被他無視了。

    跑得快,也能夠規避這些風險。

    雖然天色已經很暗了,不過李天依舊能夠看清楚附近五十米左右的範圍。

    當他慢慢靠近槍聲的起源地之後,他就開始小心翼翼的朝前進了,時不時的利用粗壯的樹幹來掩護一下自己的身體,等到確認周圍沒有那些人的暗哨之後才繼續往前走。

    一般來說,兩幫人火拼的時候,肯定是會在後方留下一些暗哨的,這樣就能夠避免被包餃子,這種事以前在李天的小隊裏面經常出現。

    差不多半個小時,李天就已經可以看見前方發出的亮光了,是子彈摩擦出來的火花,而且看樣子那邊的戰鬥很激烈。

    這一天的時間,李天足足走了上百里地了,他相信秦語晗要是在這座森林裏面,一天多的時間,估計也就走這麼遠,畢竟一羣人和一個人是沒法比的。

    李天在路上耽誤了接近三十個小時,來了又被那個女人給追了大半天,加起來耽擱的有兩天左右。

    慢慢靠近了,當李天看見一個人影的時候,下意識的就直接掐住了他的脖子。

    原來那個人是發現身後有人,故意躲在樹幹旁邊想要李天一把,結果沒想到李天的反應速度那麼快。

    這個位置,距離前方火拼的地點只有兩百米左右,還好槍聲比較大,掩護了李天發出的聲音。

    “你們是誰,在追什麼人?”

    李天掐住對方的脖子,捂住對方的嘴,厲聲問道。

    當然,用的是本地語言,說華夏語這些人也聽不懂啊。

    那個被李天制服的是一個男子,看上去只有二十歲上下,還很年輕。

    不過眉宇之間卻透露着一股狠勁,還有一股煞氣。

    絕對是經歷過槍林彈雨的人了,李天一眼就能看出來。

    對方一直嗚嗚嗚的,想要甩開李天的手。

    “不要亂叫,把我知道的告訴我,否則我絕對會讓你生不如死!”

    李天之所以沒有放開對方,就是因爲知道他不老實,沒有十分的把握,他一旦暴露了,說不定就會有很大的危險。

    李天可沒有在林依面前那種懶散的性子了,這裏可是原始森林,一不小心就會丟掉性命的。

    平時開開玩笑就算了,可是關係到生命,李天從來不會大意。

    可是那男子壓根就沒有說的意思,一個勁的想要掙扎。

    就在李天感覺到對方從身上掏出一把匕首的時候,直接用力扭斷了對方的脖子。

    既然得不到信息,那麼這個人就沒留在世上的必要了。

    在戰場上,對別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,李天時刻記着這條教訓。

    一條人命,他從來沒有在意過。

    如果讓林依知道,在外面,李天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傢伙之後,不知道她會怎麼想。

    這也是李天一直不願意說自己過去的原因。

    真的,在林依身邊待久了,李天內心的那股戾氣會變得很平淡,只有到了這個到處都是血腥的戰場,纔會再次沸騰起來。

    仔細查看了一下男子的屍體,最終李天從對方身上摸到了一件東西。

    一個徽章,一個能夠證明他身份的徽章。

    天狼小隊也有自己的徽章,而這個徽章,李天十分的熟悉。

    狂狼傭兵團的!

    在草原上的傭兵隊伍,總是喜歡起一些帶狼的名字,比如天狼,影狼,還有這個狂狼。

    不過狂狼傭兵團可不是普通的傭兵團,是活躍在吉布提的一個大型傭兵團,人手接近兩千,屬於一流傭兵團的行列。

    天狼小隊只有幾百人,如果不是因爲有李天的話,二流傭兵團都算不上。

    得知對方是狂狼傭兵團之後,李天心中大喜,因爲這次秦語晗的目標,就是這個狂狼傭兵團。

    那個任務,李天看過,是狂狼傭兵團吃了對方一次價值五億美金的貨物,於是對方懸賞ss級別的任務,第一目的是奪取那批貨物,第二任務是殺了狂狼傭兵團的頭目。

    李天沒想到上天都這麼眷顧他,在迷失方向的時候竟然能恰好碰到了這羣人。

    很明顯,這羣人追蹤的就是秦語晗她們了,雖然李天一路走來並沒有看見什麼屍體,不過這些人是從另外一個方向進來的也說不定,畢竟山那麼大,誰能保證是從同一個地方進入的。

    那麼接下來就是獵殺的時刻了!

    李天直接拿起對方的槍,包括一把手槍和一個湯姆遜衝鋒槍。

    都是很低端的武器了,不過在戰場上面卻擁有極強的殺傷力。

    就如同一條狐狸一般,李天的身體穿梭在森林裏面,普通人幾乎都快看不見他的影子了。

    “突突突”

    突然間,李天從一片草叢後面站了出來,對着前方的一羣人就開始突突起來。

    湯姆遜衝鋒槍,唯一的好處就是彈道快,s速快,如果前面是一羣人的話,那殺傷力

    雖然子彈的威力小了很多,可是李天這幾乎都是貼着臉不對,是貼着後背了好不好。

    五十發子彈,也就是一梭子,幾乎是在三秒左右就全部被打出去了。

    當狂狼傭兵團的人聽到身後有槍響的時候,自己這邊已經倒下了二十多個人,而且哪裏還有敵人的影子?

    只能對着周圍的草叢不斷的掃s,可是卻沒有碰到李天一根頭髮。

    李天早就轉移位置了,這種背後打突襲的事情,他最喜歡了。

    由於有着超高的反應速度,所以如果在戰場上給李天這樣一個機會,那麼對方只能分分鐘選擇團滅了。

    這把湯姆遜只有兩個彈夾,李天打完一個之後馬上就換了另外一個。

    狂狼傭兵團這次來的人可不少,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的,李天大致猜測了一下,五百個還是有的。

    可就在李天準備再次衝出來的時候,突然間他感覺到了一種危險的信息。

    瞬間,幾乎是零點零幾秒的時間,李天馬上側身一個翻轉,緊接着一發強勁有力的子彈便打在了李天剛剛所在的位置。

    又是暗中的狙擊槍!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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