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是多事之秋。
L大校辯論賽開賽。
法學院承辦"國內經濟法高校論壇"。
院學生會面臨換屆選舉,駱婷要潛心找工作,我競選副主席。
跟這些比聽上去不值一提的是,沈思博被要求請我一寢室女生喫飯。因爲他上次"把莊凝拐走一個晚上害她們好擔心",呸。
我被院辦抽調過去,寫發邀請函,置辦禮品,打電話。嘉賓有國內知名教授,法學權威,以及市教育廳和執法機關領導。
事情看着簡單,做起來卻瑣碎,每一位都要確定送達,收取回執。有人未必拿你當回事,頗不耐煩,你還得耐心跟他溝通。
論壇排在十月的第三個週末,而那週週六下午是辯論賽的初賽,法學院對經院。後者也是L大的王牌學科,一個兩個出來的都是囂張的主,都覺得自己是未來的索羅斯巴菲特,動不動就要抄華爾街的底。
我不是不緊張的。
論題沒多大新意,知易行難和知難行易,我們正方,持前者。
對方火力集中在二辯,這個男生長的一臉商戰,攻辯時有如德摩斯梯爾尼附體,言辭犀利,滔滔不絕,每次都撿準要害下口,連辯友的發言都搶。
以至於他們的三辯坐在一旁,眼神都飄了,基本沒有發揮的機會。
對方氣勢太盛,我們這邊一辯那個女孩明顯有點慌,做攻辯小結時,最後一個磕巴,讀成了"綜上所述,我方認爲,知難行易。"
底下立刻有哄聲。這就相當於,球場比賽隊員一腳踢進了自家球門。
經院那邊有人呼哨,喝倒彩。法學院人人面色陰沉。一辯坐下時臉都白了。
對方二辯起立,陳詞前先微笑:"首先,感謝對方辯友支持我方觀點。"
我本來也慌,這下怒了。
接着我就想到了怎麼扳回來。
我起身,雙手按住桌沿,上身挺直,發言時刻意微微前傾:
"各位,我方一辯方纔在表達上出現了謬誤,請問,是她不知道我方觀點嗎?相反,她知,而行錯。這恰恰證明了我方觀點,知易行難啊,這位辯友。"
句尾揚上去再落下來,不要懷疑,我成心的。
大概一兩秒鐘之後,場內開始鼓掌、喝彩,還有人跺腳,忒不冷靜。
對方足有十幾秒無人起立反駁,二辯瞪着我。最後是三辯站起來,含糊了幾句。
有時候能力相當,士氣就是勝利的指向。
結束以後,陡然放鬆下來,我們都累的打顫。
駱婷過來給我一個熊抱:"幹得好莊凝。"
這次她旁邊終於換了個男人,長相純良,和齊某人不可同日而語。駱婷在畢業前趕上一場黃昏戀。
正這麼想的時候駱婷轉頭對她男朋友說:"對了,齊師兄呢?"
她男朋友四處看看,接着聳聳肩:"走了吧,沒事,你還怕他丟了?"
我問:"他來幹什麼?"
"哦,他陪他老爹來參加......"駱婷還沒說完,我注意力就跑掉了,我看見沈思博了。
這時我背後有陰影襲來,接着有人碰碰我:"嗨,美女。"
我回頭一看,是對方的二辯:"咱們不打不相識--吳謙,會計系,經院的學生會副主席。"
他伸手來握,我也不能拒絕,結果手被緊緊攥住,並順勢把胳膊搭到我肩膀上:
"拍張照,留個紀念。"
他掌心溼而且粘膩,還握的特別緊,我生理上產生嚴重不適,險些連笑容都沒法保持。
閃光燈劈頭蓋腦迎面而來,我的厭惡不知有沒有被抓個現行。
"莊凝對吧?"吳謙終於鬆開我,露出四顆牙齒,右嘴角吊起來,像試卷上一個標準的勾:"我記住你了。"
要是真的威脅我倒無所謂,但此刻日頭還明晃着,吳主席這麼瘮人就不對了。
好在沈思博已經走到我身邊:"怎麼了?"
他肩膀挨着我,隔着兩層布料,我也感到他肌肉緊繃。
"沒事。"我笑:"拍個照片。"
吳謙用領導乃至領導人的眼光打量沈思博一下,然後對我說:"再聯絡。"
這人一轉身我就掏出紙巾,使勁擦手心,駱婷在一旁看看我:"不夠我還有。"
"謝謝哦。"
她繼續說:"經院果然變態多啊,這人肯定是那種大清早起來,對着鏡子吼三聲'我要贏!',那種偏執狂。"
我邊擦手邊對沈思博介紹:"這是駱婷,我領導。"
他跟我乖乖的叫一聲:"駱師姐。"
"乖。"駱婷格格地笑:"把這個小帥哥緊張死了,你怕他打她?你倒讓他試一個看?"
"那倒不至於。"沈思博笑笑,偏頭看看我:"誰敢碰,你?"
我穿外套,手抓在衣領上,一邊橫他一眼。他莞爾,擡手過來,把我自己使不上勁的後領翻好。
駱婷在旁邊輕咳一聲:"莊凝,先走了。"
"駱師姐等一等。"沈思博手還在放在我頸後,轉頭對她說:"我要請她室友喫飯,你一起來吧。"
"喫不成了。"我低頭系鈕釦:"謝端,就是我跟你提過那個,媽媽生病回家了,下星期纔回來。"
"......一定得等她?"
"當然。"我很嚴肅地看着他說:"她可是我最愛的女人。"
沈思博看樣子快摔倒了:"小姐,我不認識你。"
"怎麼又不認識了呢,不是剛認識嗎?我好好站在這裏,你就跑過來。"
"我跑過來幹嗎?"
"誰知道呢,也許看我長的漂亮吧。"
他有好久不講話,我看他的眼睛都眯起來了,非常的卡通,卻又非常迷人。
他再這樣我都要受不了了,我說:
"手伸出來。"
"?"
我把手塞到他掌心裏去。
別看動作挺大無畏的,其實心裏可緊張了。他萬一不配合呢,那麼自那晚開始的繾綣怡人,小打小鬧幾個月,一朝回到曖昧前。
好在他配合了。我觸到他中指上,做學生的都會磨出來的一塊繭,他位置跟別人不是特別一樣,因爲小時候拿筆姿勢的問題,爲此他媽訓過他好多次,沒用。
可是我覺得,好酷啊,我的沈思博,就連手上的繭,都這麼有辨識度。
現在他的手握着我的,先前那個僞德摩斯梯爾尼遺留的不適都抵消乾淨。
他擡一擡:"剛認識你就這樣?"
"我樂意,樂意。"